本科学术政策
- 所有CHEN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C或更高。
- 学生可以两次尝试通过CHEN课程,成绩达到C或更高。超过注册主任办公室公布的正式协商一致日期的尝试被视为在课程中注册。
- 降Q(分数为“Q”)或退学(分数为“W”)被认为是一次失败的尝试。不及格(分数为“NG”)不被认为是尝试。
未通过CHEN课程且成绩达到C或C以上或被认为有学业缺陷的学生将受到以下部门的建议行动。
如果学生不符合学生规则12.1中规定的学业缺陷,则需要与CHEN顾问会面,修改其学位计划,并确定学期中期退课的潜在后果。学生将被暂停注册,并从所有预先注册的课程中退出,直到他们与CHEN顾问会面并根据他们的个人情况满意地解决所有问题。如果学生在下次考试中成绩达到C或C以上,未能通过降q课程,将被禁止继续注册该专业。
在CHEN课程中获得D或F的学生,但没有按照学生规则12.1的标准定义的学术缺陷,则给予学术警告。学生需要在接下来的秋季、春季或夏季学期参加两次与CHEN顾问的强制性会议,并根据他们的个人情况满意地解决所有问题。如果学生在接下来的秋季、春季或夏季学期不在校园,顾问会议可以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进行。如果学生在下次考试中成绩不达到C或C以上,将被开除,并被禁止继续注册该专业。在春季学期被给予学术警告的学生,在接下来的夏季和秋季学期,不得在任何CHEN课程中获得D或F的成绩,也不得根据学生规则12.1的标准被归类为学术缺陷,否则将被开除并禁止继续注册该专业。
根据《学生规则》12.1的标准,学业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将被留校察看。学生需要参加四次与CHEN顾问的强制性会议,并根据他们的个人情况满意地解决所有已确定的问题,完成学术成功中心(ASC)新开始的指导计划,并在接下来的秋季或春季学期完成ASC个性化的学术成功计划。无论暑期课程的结果如何,实习学生在实习后的下一个秋季或春季学期注册的课程不得超过12个学分。额外的学分可以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逐案上诉。CHEN的顾问会议必须亲自进行,会议和ASC要求必须在试用后的下一个秋季或春季学期完成,无论任何夏季课程的结果如何。留校察看期满后一个学期内,学业成绩不及格或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并被禁止继续就读该专业。在春季学期被留校察看的学生不得在任何CHEN课程中获得D或F的成绩,并且不得在接下来的夏季和秋季学期中按照学生规则12.1的标准被归类为学业缺陷,否则将被开除并禁止继续注册该专业。
预注册权限
任何收到学术警告或留校察看的学生,在成功完成与学术警告或留校察看相关的条款之前,将没有预注册的特权。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将被开除,并被禁止继续学习该专业。
解雇政策
被开除的学生可以选择换到大学的另一个专业,或者他们可以选择离开德州农工大学一个日历年,然后作为重新入学的学生回到化学工程专业。选择换专业的学生必须在秋季或春季学期下课后完成。选择离校一年的学生在此期间不得参加德州农工大学的任何课程,无论他们是否主修化学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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